论“恶意补偿”
世上原本没有“恶意补偿”,说的人多了,便成了一门学问。
工厂关门,资本撤场,本是悲剧;员工拿钱走人,算是止痛。可偏有人看不得止痛药见效,非要指着药瓶大骂:你这是恶意止痛,破坏了大家习惯疼痛的传统。
于是逻辑便成立了:
少给,是市场规律;
不给,是企业困难;
多给,却成了动机不纯。
我一度以为“恶意”须得配阴谋:下毒、设套、挖坑。后来才明白,在某些语境里,只要你做了本不该做的“好事”,便天然可疑。
你补得太多,是在抬高标准;
你抬高了标准,别人便显得寒酸;
别人一寒酸,便要恼羞成怒。
于是罪名就有了。
更妙的是,这种“恶意”并不伤害任何人——除了旁观者的心理平衡。有人一边痛斥补偿“扰乱秩序”,一边又在心里默默计算:要是我,也想被扰乱一次。
有人说这是“资本作秀”。可资本若真要作秀,早该在扩张时高调,在裁员时沉默;偏偏这次反着来,倒显得不合群了。
不合群,在某些地方,本身就是原罪。
最讽刺的并非钱多,而是钱一多,某些价值立刻站不住脚:
原来不是员工不懂感恩,
是他们感恩的对象太少;
原来不是规则不能提高,
是有人不愿被照亮。
所以我们只好发明一个新词,把尴尬装进去,贴上封条,名曰——恶意。
如此一来,问题解决了:
不是我给得少,
是你给得不该多。
世界依旧清净,只是词典又脏了一页。


